國立政治大學外國語文學院「英語教學碩士在職專班」
論文暨專業實務報告考試須知
92年8月5日ETMA班務會議修正通過
(部分條文經93.3.3行政電腦化推動小組畢業離校程序協商會議決議修改)
100年4月28日ETMA班務會議修訂通過
100年8月3日ETMA班務會議修訂通過
101年4月9日ETMA班務會議修訂通過
110年9月2日ETMA班務會議修訂通過
110年9月16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110年10月20日院務會議修訂通過
111年1月3日教務會議修訂通過
一、申報論文/專業實務報告題目
1.專班學生應撰寫論文,惟可依其需求提出申請以「專業實務報告」替代「論文」。
2.於修習「論文指導」時申報,且論文/專業實務報告題目須與系所專業相符。
3.請先登入iNCCU學生資訊系統申報論文題目,列印論文題目申報單送請指導教授確認後簽名,於系辦公室公告之日期前繳交,陳請系主任確認簽名。 (如需邀請校外老師擔任指導教授須另繳交一份「校外論文指導教授略歷表」且經班務會議通過。)
4.題目已申報但需要更改者,可在每年三月或九月底重填一次申報單,並在申報單右上角以紅筆加註「更改題目」。
二、申請學位考試
1.論文/專業實務報告考試申請截止日期明定於「國立政治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要點」中,申請書須於截止日前送達系辦,唯申請時須已通過論文/專業實務報告計畫書審查。
2.申請論文/專業實務報告考試時請檢具:
a.「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表」一份﹝填寫完畢後自行送請指導教授簽名﹞。
b. 完稿論文三冊。
3.指導教授提四至五名學位考試委員(至少一名須為校外老師),再由主任勾選最後三名學位考試委員。
三、撰寫須知
1.論文撰寫須知:論文摘要應依研究目的、文獻、研究方法、研究內容及研究結果等摘要撰寫。論文須依照本碩士在職專班「碩士論文格式」撰寫,格式不符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。
2.專業實務報告撰寫須知:專業實務報告須依照本碩士在職專班「碩士論文格式」撰寫,格式不符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。專業實務報告頁數約30至50頁,內容應包含專業實務成果理念與個案描述(實務案件之背景與希望達成之目標與目的、實務施作之場域與對象)、學理基礎(與施行案件相關之專業知識背景、文獻資料整理說明)、方法技巧詮釋及分析(施作方法工具、分析方式方法與步驟)、成果貢獻及其他衍生性成就(實務案件之成果呈現、實務施作成果之衍伸討論與文獻比對、實務建議與結語)等。
四、論文/專業實務報告考試
1.申請手續完成後三至六週舉行考試。
2.學位考試結束後,研究生須依學位考試委員意見修改論文,並經系主任及指導教授複審通過後方可付印。
五、 線上建檔、繳交論文/專業實務報告與離校手續
1.辦理離校手續前,須完成「政大博碩士論文線上建檔」。
2.繳交論文/專業實務報告二本平裝至系辦公室並依圖書館規定辦理繳交。
3.通過學位考試者,須上網檢核個人所需辦理之離校程序後列印「離校程序單」,再憑單至系辦及各承辦單位辦理離校手續。
六、本辦法經ETMA班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本辦法未盡事宜,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